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工作职能

(一)宣传和执行党的路线方针政策、党中央以及上级党组织和学校党委的决议,具体负责落实党的组织工作路线方针政策和决策部署。

(二)按照上级组织的指示精神和学校党委的决议要求,制定、起草学校党组织建设内部管理制度,推进组织制度贯彻落实。

(三)负责党的组织体系建设,健全完善上下贯通、执行有力的组织体系,有效实现党的组织和党的工作全覆盖。

(四)负责加强基层党组织建设,全面推进党支部标准化规范化建设,深入开展党建“双创”工作、落实基层党组织书记抓党建工作述职评议、基层党组织党建工作考核工作。

(五)负责处级领导班子和干部队伍建设,贯彻落实学校干部队伍建设整体规划,做好干部培训工作,统筹安排处级班子和处级干部年度考核工作。会同相关部门做好科级干部聘任工作。

(六)负责落实干部出国(境)审批、个人事项报告、请销假等日常管理监督相关制度。

(七)配合上级做好校党委班子民主生活会、校级领导班子和领导干部的考核、考察、重大事项报告等各项工作,组织校级领导干部参加各类教育培训工作。

(八)负责做好发展党员和党员教育、管理、监督、服务工作。

(九)牵头加强党内激励关怀帮扶,保障党员民主权利,开展党内表彰,做好关爱服务党员工作。

(十)负责对挂靠机构党校办公室进行业务指导。

(十一)负责加强自身建设,不断推进组织工作科学化、制度化、规范化。

(十二)承办上级部门及学校领导交办的其他任务。